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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事故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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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30郑州交通事故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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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07-3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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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事故起诉律师”参数说明

业务分类: 诉讼业务

“郑州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详细介绍

  郑州交通事故起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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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保险合同是出单“即时生效”还是“次日零时生效”?

答: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在交强险保险合同中约定出单“即时生效”,也可以明确约定保险期间的具体起止时点。如合同约定保险期间起始具体时点为“次日零时”,当事人以“合同成立即生效”、“支付保费即生效”、“出单即时生效”等为由,请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期间意外事故责任的,不予支持。

二、哪些免责情形中,当事人主张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不予支持?

答:保险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对这些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这些条款不生效的,不予支持:

(一)无证驾驶;

(二)酒后驾驶;

(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

(四)逃逸、逃离事故现场;

(五)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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